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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工作

关于开展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1-10 09:14  浏览:


各班级: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广大学生勤奋学习、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根据《关于开展湖南工业大学2024-2025学年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湖南工业大学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实施办法》(湖工大学字〔2022〕6号),制定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工作方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项

1、校级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2、三好学生标兵

3、三好学生

4、优秀学生干部

5、优秀寝室长

6、单项奖学金

(二)集体奖项

1、先进班级

2、文明寝室

特别说明:三好学生与三好学生标兵不得重复参评及上报;学校和学院均有参与学生干部工作的同学,只能选择在学院或学校部门进行申报优秀学生干部,不得同时在学院和学校申请并上报。

参评对象

1、参评对象为湖南工业大学2022-2024级四年制在校在籍本科生、2021-2024级五年制在校在籍本科生。

2、进修生、委培生、2025年预科生、2025年专升本学生及因学籍异动(休学、退学、入伍等)在奖项评选期内不在校的学生不得参评。

3、优秀学生干部的参评对象为:2024-2025学年内任职的校院两级团学会干部、各班班委会干部及各学生社团负责学生干部(不包括上列第2条的学生),不含大一学年担任各部门干事的同学。

4、个人单项奖参评学生必须为目前在校在籍的大二以上本专科生(不包括上列第2条的学生),不含高水平运动员比赛获奖奖励。参评对象需为排名第一的主持人、团体项目第一参与人、或除导师外第二参与人,且和对应佐证材料信息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经核实后,取消参评资格。课题项目立项的不参与单项奖申报,项目获奖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请参评。申请专业学科竞赛的获奖类型需在2025年教育部认可的大学生学科竞赛118项(其中34项为观察目录的需降级)比赛中、湖南省教育厅认可的大学生学科竞赛36项比赛中,或在湖南工业大学创新创业学院认定且立项的17项比赛中。不在上述认定项目中的比赛,如文体优秀奖,请学院提前咨询创新创业学院,符合认定要求的,再按要求汇总上报,最终以创新创业学院审核为准。其他学术科研奖、精神文明奖最终以学生工作部审核为准。精神文明奖类如已申报并获评其他更高级别奖励的,不再重复申报参评校级单项奖。单项奖项获奖时间须在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2026届毕业生符合单项奖申报参评条件的,获奖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11月10日。

、评选标准

1、详见《湖南工业大学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实施办法》(湖工大学字〔2022〕6号)。

2、申报个人评奖评先评优的,2024-2025学年成绩无不及格记录(含校级公共选修课),第二学位辅修课程成绩结果不影响学生参评资格,第二学位辅修课程有不及格的需提供学校教务处证明不及格课程属于辅修课程。学院需对参评学生的申报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做到零误差上报。学校审核出不符合条件但上报的同学,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不再进行增补。

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个人申报阶段(2025年11月11日-11月14日)

全院范围内公布学院2024-2025学年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工作方案,传达评比目的和要求。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根据通知准备相关材料,自主申报。

第二阶段:专业年级/班级阶段(2025年11月15日-11月17日)

各专业年级/班级负责人组织班级同学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年级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学生代表为组员,负责组织本专业年级(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对所有提出申请学生的相关条件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同时将评议结果在专业年级(班级)内予以公示,同时提交学院评审小组进行审核。

第三阶段:学院初评阶段(2025年11月18日-11月28日)

严格按照湖工大学字〔2022〕6号《湖南工业大学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实施办法》通知要求及学生全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上报 2024-2025学年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先评优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报学生工作部资助中心进行审核。

、工作要求

1、转专业学生参评校级奖学金及评先评优的特别说明:若上学年全年均就读原专业的,且属于学院内转专业的学生,在现学院参评;若上学年全年均就读原专业,且属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到原学院(转专业前所在学院)参评。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班级在初评推荐名单申报前必须进行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监督。

六、材料报送

1、由个人报送至学院(11月12日前发送至对应邮箱)

(1)附件1《湖南工业大学2024-2025学年特等奖学金申请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398168344@qq.com。

(2)附件2 《湖南工业大学2024-2025学年三好学生标兵申请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398168344@qq.com。

(3)附件3 《湖南工业大学2024-2025学年文明寝室申请表》、湖南工业大学2024-2025学年文明寝室申请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525561719@qq.com。

文明寝室申请材料即2000字word介绍材料,需对照文明寝室参评条件进行叙述。

(4)附件4《湖南工业大学2024-2025学年先进班级申请表》、湖南工业大学2024-2025学年先进班级申请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525561719@qq.com。

先进班级申请材料即2000字word介绍材料,需对照先进班级参评条件进行叙述。

(5)附件5《湖南工业大学2024-2025学年学院学生个人单项奖汇总表》、申报学生个人单项奖扫描件PDF(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919247911@qq.com。

获奖证书及佐证材料按“汇总表序号+申报人姓名”命名,根据汇总表编号顺序排序。一个项目奖励有多张证明材料的,请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2、以专业年级为单位报送至学院

11月15日前将附件6《湖南工业大学2024-2025学年校级奖学金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对应邮箱。

21-22级发送至2241640182@qq.com

23级发送至2233472714@qq.com

24级发送至390719568@qq.com

3、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学院

11月15日前将附件7 《湖南工业大学2024-2025学年评先评优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对应邮箱。

21-22级发送至3603917275@qq.com

23级发送至2938491053@qq.com

24级发送至2690442872@qq.com


附表: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名额分配表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10日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校级奖学金及评先评优名额分配表

评议方式

评议

评议

班级评议

专业年级评议

年级

专业

班级

单项奖

学金

先进班级

文明寝室

优秀寝室长

特等奖学金

三好学生标兵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

2021

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2101

名额待定

3

25

25

1

1

2

1

1

2

6

城乡规划2102

2

1

建筑学

建筑学2101

2

1

1

2

5

建筑学2102

2

1

2022

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2201

4

1

1

1

3

7

城乡规划2202

2

1

城乡规划2203

2

1

给排水

给排水2201

1

1

1

1

4

给排水2202

1

1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2201

3

1

1

3

8

工程造价2202

3

1

环境生态

环境生态2201

2

1

1

4

10

环境生态2202

2

1

环境生态2203

2

1

建环能源

建环能源2201

2

1

1

2

5

建环能源2202

2

1

建筑学

建筑学2201

2

1

1

2

5

建筑学2202

2

1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2201

2

1

2

7

18

土木工程2202

2

1

土木工程2203

2

1

土木工程2204

2

1

土木工程2205

2

1

土木工程2206

2

1

智能建造

智能建造2201

2

1

1

4

9

智能建造2202

2

1

智能建造2203

2

1

2023

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2301

5

1

1

1

3

8

城乡规划2302

1

1

城乡规划2303

1

1

城乡规划2304

1

1

给排水

给排水2301

2

1

1

2

5

给排水2302

2

1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2301

3

1

1

3

8

工程造价2302

3

1

环境生态

环境生态2301

2

1

1

5

13

环境生态2302

2

1

环境生态2303

2

1

环境生态2304

2

1

建环能源

建环能源2301

2

1

1

3

7

建环能源2302

2

1

建筑学

建筑学2301

2

1

1

2

4

建筑学2302

1

1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2301

2

1

2

8

20

土木工程2302

2

1

土木工程2303

2

1

土木工程2304

2

1

土木工程2305

2

1

土木工程2306

2

1

土木工程2307

2

1

智能建造

智能建造2301

2

1

1

5

12

智能建造2302

2

1

智能建造2303

2

1

智能建造2304

2

1

2024

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2401

7

2

1

1

4

11

城乡规划2402

2

1

城乡规划2403

2

1

城乡规划2404

2

1

给排水

给排水2401

2

1

1

3

7

给排水2402

2

1

环境生态

环境生态2401

2

1

2

6

14

环境生态2402

2

1

环境生态2403

2

1

环境生态2404

3

1

建环能源

建环能源2401

2

1

1

3

7

建环能源2402

2

1

建筑学

建筑学2401

2

1

1

2

5

建筑学2402

2

1

水务工程

水务工程2401

3

1

1

3

8

水务工程2402

3

1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2401

2

1

4

12

29

土木工程2402

3

1

土木工程2403

2

1

土木工程2404

2

1

土木工程2405

3

1

土木工程2406

2

1

土木工程2407

2

1

土木工程2408

2

1

智能建造

智能建造2401

3

1

2

6

14

智能建造2402

2

1

智能建造2403

2

1

智能建造2404

2

1

合计


3

25

25

1

17

166

82

33

100

249

说明:
特等奖学金与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可同时申请,当特等没评上时,转评其他等级的奖学金,但特等奖学金与其他等级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三好学生标兵与三好学生可同时申请,当三好学生标兵没评上时,转评三好学生,但三好学生标兵与三好学生不能同时获得。
若出现同专业年级/班级名额未报满情况,多余名额将由学院进行二次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