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网站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加强和规范学院网站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学院形象宣传和舆论引导中的作用,实现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 教党〔2015〕24 号)《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5 号)等精神,和学校新闻信息发布内容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网站新闻信息发布内容主要包括: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报道。
2、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的报道。
3、上级有关领导来院视察、检查和指导工作的报道。
4、学校重点工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有关信息,院领导参加的院内外各类重大活动、会议的报道。
5、学院在党建思政、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的报道学院开展的重要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活动,组织承办有影响力的国内外学术活动、大型会议、交流展示、比赛展演等的报道。
6、以土木工程学院师生为第一作者、土木工程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在高水平期刊、出版社或重要会议上发表(出版)研究成果的报道。
7、主流新闻媒体对学校党建思政、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学院工作以及先进典型人物的新闻报道。
8、各单位开展具有示范作用的特色工作、创新工作,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突出成就、典型经验等的报道;参加省市级以上会议或活动并有标志性成果的报道。
9、师生获得彰显学院核心竞争力的国家级、省级奖励的报道。
10、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发展战略、重要节庆日和纪念日、学校中心工作等,学院组织撰写的评论员文章。
11、学院其他具有重要新闻价值的报道。
第三条新闻信息发布要求包括:
1、方向性。新闻信息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
2、准确性。新闻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失实稿件将不予采用。
3、规范性。遵守新闻稿件写作规范,用词准确,内容精炼,篇幅适当。
4、重要性。新闻事件要具有一定影响力,各单位常规性、事务性工作一般不在校级新闻信息平台报道。
5、时效性。重要事件、重大活动新闻原则上在新闻事件发生后不超过24 小时发布,一般新闻原则上不超过48 小时发布。
第四条网络新闻信息涉及以下情况的不予发布:
1、违反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
2、涉及保密文件及保密信息的。
3、 报道时间严重滞后的。
4、 其他不符合新闻报道相关规定的。
第五条新闻信息实行两级采写制度。
全院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事项等新闻稿件由综合办或组织员采写。
各单位会议、活动和事项等新闻稿件由承办单位负责组织采写和拍摄,
第六条学院新闻信息审核发布实行三级审核校对制度。一级审核校对【供稿人】→二级审核校对【分管院领导】→三级审核校对【院党委书记】→发稿。
第七条网站管理
1、学院党委宣传委员对学院网站管理负领导责任。
2、学院领导对所分管工作的网站模块管理负领导责任。
3、、学院网站管理员为网站管理直接责任人。具体职责为:
(1)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
(2)负责网站的使用维护、运行管理;
(3)负责网站的安全管理;
(4)负责网站内容的上传、更新。收到三级审核的稿件后,必须当天上传。
4、每个模块设立1名信息员,负责撰写本模块的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