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导师、研究生: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以及硕士学位送审结果,我院拟于近期进行2020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为确保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工作安排,请各学科、各位导师、各位研究生遵照执行:
一、学院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兆超、欧阳慧
副组长:郑辉
成员:刘方成、熊雄、祝方才、李灿
秘书:陈武
二、答辩分组安排
1、岩土工程方向
答辩主席:外请专家
答辩委员:刘杰、何杰、祝方才、周斌、吴晶晶
秘书:申权
时间、地点:2023年5月21日下午14:30崇真楼土木工程学院205
答辩名单:张华雨、郭端伟、罗睿、刘青、马越(共5人)
2、结构工程方向
答辩主席:外请专家
答辩委员:杨晓华、刘方成、欧志华、补国斌、宾佳
秘书:李游
时间、地点:2023年5月20日下午14:00崇真楼土木工程学院205
答辩名单:何嘉杰、李芳涛、彭斯宁、田文辉、王将、熊浩然、徐冲(共7人)
3、桥梁与隧道工程方向
答辩主席:外请专家
答辩委员:李兆超、郑辉、张海萍、张哲、陈斌
秘书:陈方怀
时间、地点:2023年5月20日下午14:00崇真楼土木工程学院311
答辩名单:崔超、将高旭、李立、罗宇、欧明福、欧阳植国、袁彬铖(共7人)
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方向
答辩主席:外请专家
答辩委员:寇广孝、李灿、赵福云、王志勇、刘建龙、赵丽
秘书:赵丽
时间、地点:2023年5月19日下午14:30崇真楼土木工程学院土木4-B
答辩名单:陈志扩、罗维、唐宇飞、王梦娟、王青妤、王义章、文雅冰、夏意军、熊佳园(共9人)
注:导师不作为本人研究生答辩委员。
三、资格审查
所有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应于2023年5月18日17:30前到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提交如下材料:
1、培养过程材料;
2、按照学位论文送审意见修改好的正式学位论文1份;
3、指导教师对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
4、学习成绩表1份;
5、答辩申请表1份;
6、研究生期间所发表论文的证明材料(论文复印件或录用证明函)。
应参加答辩学生必须按时提交相关答辩材料,否则,将被视为放弃本次答辩。
四、答辩程序及要求
1、答辩秘书宣读答辩人的《毕业答辩资格审核意见书》,介绍本次答辩委员会组成及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人导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可列席答辩会,介绍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待对答辩人进行评议时须回避。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宣布答辩开始,并宣读答辩具体要求。
3、导师或答辩秘书介绍研究生(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包括政治思想品德情况、课程成绩、科研工作、实践活动、发表论文情况及其它需说明的问题(约3分钟)。
4、研究生本人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与结论、研究方法和研究意义等(一般控制在15分钟左右)。
5、答辩委员会针对学位论文有关论点提出问题,申请人回答问题。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同意,其他与会人员也可就论文的学术问题提问。
6、答辩委员会对答辩人的论文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申请人和非答辩委员会成员回避):
(1)答辩秘书宣读同行专家对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以及申请人对意见的修改情况;
(2)答辩委员会对答辩内容、学位论文水平进行讨论,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委员会成员在《湖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上签字。
7、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并讲话。
8、答辩人致谢、导师致谢。
9、答辩会结束。
10、合影。
备注:学位论文经全体答辩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合格的,将材料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学位授予建议。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的,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
五、其他说明
1、答辩程序原则上按照《湖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会议议程》进行,所有答辩过程中所需材料请答辩同学自行准备按组收集,在答辩前交给每个答辩组的答辩秘书,答辩全部结束后再由答辩秘书还完给答辩学生自行保管,直至统一上交后存档;
2、每人对学位论文的陈述不超过20分钟,答辩前请准备5份硕士论文呈交给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中附邀请函);
3、答辩完毕后,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修改论文,并协助答辩委员会秘书做好答辩记录整理工作,学位论文的最终稿(必须符合学校学位论文的格式要求)纸质档(6份)、电子档(WORD版及PDF版)务必于2023年6月10日17:30前送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土木工程学院
202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