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
关于 2014 年教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价结果的通报
湖南工业大学
关于 2014 年教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价结果的通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工业大学《关于开展 2014 年教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价的
通知》 (湖工大教评字〔2014〕5 号)精神,学校对全校 16 个教学院(部)
2014 年的教学工作进行了评价。
评价结果按得分高低排序如下:计算机与通信学院、冶金工程学院、
商学院、体育学院、财经学院、法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理学院、外国语
学院、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音乐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包装设计艺术学院、土木工程学
院。
根据《关于印发< 湖南工业大学教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价方案(修
2
订稿)>的通知》 (湖工大政字〔2012〕48 号)的规定,学校对获得前五名
的计算机与通信学院、冶金工程学院、商学院、体育学院、财经学院授予
“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并分别给予 10 万、8 万、6 万、4 万、 2
万元的奖励。同时对教学督导评教、考试工作、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三
项指标得分名列全校第一名的音乐学院、冶金工程学院、包装与材料工程
学院分别授予“课堂教学先进单位”、“考试工作先进单位”、“毕业设计(论
文)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并分别给予 2 万元的奖励。
得分排在前三名的计算机与通信学院、冶金工程学院、商学院,分管
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其年度考核为优秀。得分排在最后两名的包装设计艺
术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该单位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
导当年不能评优评先。
特此通报。
湖南工业大学
二 O 一五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