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5 年教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价结果的通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15年教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价的
通知》 (湖工大教评字〔2015〕9号)精神,学校对全校16个教学院(部)
2015年的教学工作进行了评价。
评价结果按得分高低排序如下:体育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冶
金工程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包装设
计艺术学院、音乐学院、财经学院、外国语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法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土木工程学院、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理学
院。
根据《关于印发< 湖南工业大学教学院(部)教学工作评价方案(修
订稿)>的通知》 (湖工大政字〔2012〕48号)的规定,学校对获得前五名
的体育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冶金工程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学院、
2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授予“教学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并分别给予10
万、8万、6万、4万、2万元的奖励。
得分排在前三名的体育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冶金工程学院,
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其年度考核为优秀。得分排在最后两名的包装与
材料工程学院、理学院,该单位及其党政主要领导、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
导当年不能评优评先。
特此通报。
湖南工业大学
二O一六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