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1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根据《湖南工业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工大政字[2017]140号)》的相关精神,为深入稳妥的做好转专业工作,全面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遵照“以生为本,因材施教”的原则,现结合学院实际,就2017-2018学年第1学期的学生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则
1. 以生为本,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都有申请转专业的权利。
2. 为确保各专业良性发展和教学秩序稳定,学院对各本科专业的转入、转出学生人数实行宏观比例控制。
3.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相关管理人员和师生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程序,如有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一经核实将严肃处理。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的组织实施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寇广孝
副组长:王志勇 付华
成员:宾佳 郑辉 杨庆光 周正华 赵丽 张乐红 李琳 周跃军 胡均
三、基本要求
1. 符合湖工大政字[2017]140号第二条规定情况之一的,可在一定范围内转专业。
2. 学生有湖工大政字[2017]140号第三条规定情况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3.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籍管理,原则上各专业净转出人数(即转出人数减去转入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该专业该年级招生数的15%;其中转入人数根据学院的教学资源情况,以各专业能够接收的学生容纳量为准。
四、材料受理
(1) 转出
1. 学生填写《湖南工业大学学生更改专业审批表》,经土木工程学院学工办负责人和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审批,然后到学院综合办加盖学院公章。
2. 学生到拟转入学院,找学院学工办负责人和学院主管领导在《湖南工业大学学生更改专业审批表》上签字审批并加盖学院公章,然后把《审批表》交回土木工程学院教务办胡均老师并填写土木工程学院转专业统计表。
(2) 转入
1. 学生填写《湖南工业大学学生更改专业审批表》,经转出学院学工负责人和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并加盖学院公章。
2. 学生到土木工程学院,把《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交到土木工程学院教务办胡均老师并填写土木工程学院转专业统计表。符合湖工大政字[2017]140号第二条规定情况之一的,请附加盖学院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学生还需提供加盖所在学院公章的在校学业成绩单;2017级新生申请转专业时,以高考标准成绩作为在校学业成绩。
3. 学院学工办负责人和学院主管领导在《湖南工业大学学生更改专业审批表》上签字审批并加盖学院公章,然后通知学生领回《审批表》交到转出学院。
五、考核工作
1. 学院将对申请转入的学生组织心理测试,测试未通过者,取消转入资格。学生如未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心理测试,视为自动放弃转入资格。(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 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超过比例上限,学院将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综合成绩为在校学业平均成绩(折合成百分制)的60%加上选拔成绩的40%。选拔成绩由学院通过面试或笔试等方式予以测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 学院签字审批及盖章负责人联系电话和办公地点:
综合办主任:李琳老师,22183895,土木楼202
教务办主任:胡均老师,22183995,土木楼203
学工办主任:周跃军老师,22183872,土木楼102
主管教学副院长:王志勇老师,22183901,土木楼220
2. 签字盖章时间:第11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其他时间均不予受理。
3. 其他未尽事宜见《湖南工业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和《转专业申请的流程》。
附1.《湖南工业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工大政字[2017] 140号)》
附2.《转专业申请的流程》
附3.土木工程学院 2017-2018学年第1学期转专业统计表
土木工程学院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