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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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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25-03-25 18:42  浏览: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湖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结合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文件精神,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健全举报制度,及时受理举报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和拟录取工作。

组 长:李兆超

副组长:张哲

成 员:刘方成、郑辉、李灿、祝方才、陈颖、肖新辉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学院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并受理考生举报、投诉等事宜。

组 长:刘园园

副组长:钟直峰

成员:周跃军、冯志兵、赵丽

监督电话:0731-22183560,0731-22183873

3、学院成立复试技术支持组

组长:张哲

成员:陈武、申权、王业顺、戴利、李兆飞、杨柳依依

电话:0731-22183557、0731-22183895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人数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土木工程学术硕士和土木水利专业硕士考生复试分数线均执行国家A类考生最低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行差额复试、选拔优秀人才的要求,分学科专业方向进行复试。学院2025年预计招生79人,其中081400学硕计划招生34人;0859专硕计划招生45人,其中第一志愿初试上线人数13人。我院按照调剂指标数1:2确定调剂复试人数,调剂指标在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最终调剂指标待一志愿复试结束后确认,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单科和总分均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2位应当相同);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可视为相同;初试统考科目要能覆盖调剂专业的统考科目。考虑学院交叉学科发展的需要,欢迎08工学范围内包括计算机、数学等其他工科专业的优秀考生申请调剂。

3、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在符合学校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初试总成绩、统考成绩及本科期间学术成就(本科期间发布的核心期刊以上科研文章、大学生学科榜单内的省级以上竞赛奖励、国家发明专利等,个人学术成就佐证材料请在填报调剂志愿同时发到指定邮箱249407439@qq.com)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例如:在同分段区间(即两人初试总成绩的分值差距在10分以内,例如:A同学302分无学术成就,B同学292分有学术成就)我院会择优遴选B同学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调剂基本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后,我院将根据一志愿生源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公告。我院调剂系统首次开放时间为2025年4月8日早上六点,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2、符合上述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调剂志愿;申请调剂我院的考生每次只能填报我院一个志愿,否则不纳入我院调剂考生选拔范围;

3、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我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在网上发送复试通知,电话联系等方式提醒考生参加复试,考生须在12小时内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否则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4、调剂考生参加我院的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须登录调剂系统在12小时内接受拟录取通知,经多种渠道联系仍然不接收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复试安排

采取现场方式进行复试,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考生不得自行录音录像和传播。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

(4)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5)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等材料;

(6)《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见附件)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二)缴纳复试费

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缴费方式如下:

扫码缴费

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 复试方式和内容

第一志愿复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

复试环节均在湖南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崇真楼进行,参加复试考生均须在复试当日早上8点前到土木楼210报告厅报到,且接受具体复试环节中的相关内容安排。

1、专业理论笔试:所有考生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专业理论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复试科目见表1。复试科目详见《湖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表1 复试科目简表

招生专业复试专业课

081400土木工程

01岩土工程

02结构工程

03市政工程

04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05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6桥梁与隧道工程

09新型材料与智能建造

929 结构力学(01、02、05、06、09方向)

930 水质净化工程(03方向)

931 暖通空调(04方向)

085900土木水利

01土木工程

05市政工程

06人工环境工程

07新型材料与智能建造

929 结构力学(01、07方向)

930 水质净化工程(05方向)

931 暖通空调(06方向

2、综合素质面试:对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六、录取

1、录取规则:在分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最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布拟录取名单。

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则统考总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成绩高者录取。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专业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

2、总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B×40%。

2)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理论测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中专业理论笔试或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

2)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体检不合格者。

4、特别提示: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

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4)我院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一志愿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后默认接收,无需操作)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调剂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12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体检: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规定要求,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学校不统一安排体检,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我校校医院或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近1个月内的有效体检报告交至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7)人事档案: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责任由考生自负;

8)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复试监督

1、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先报研究生院审核,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通过后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学院院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3、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

4、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制订举报制度,及时受理举报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举报电话:

学院:0731-22183560,0731-22183873;

学校:0731-22183091,0731-22183156。

、联系方式

陈武老师 E-mail:249407439@qq.com;手机:13017336362。

请所有一志愿上线和接收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在确定参加复试前加入土木工程学院2025级研究生复试QQ群:1034738342,添加时请在验证信息中填写批次、姓名和专业。

办公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88号湖南工业大学崇真楼土木工程学院302室。邮编:412007。

湖南工业大学

土木工程学院

2025.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