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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4年博士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时间:2024-03-28 15:27  浏览:

一、 学校简介

湖南工业大学坐落于中国电力机车的摇篮、国内领先的动力产业集聚区——湖南省株洲市。学校是有60多年办学历史的综合性大学,占地面积3853.7亩,有全日制学生30568人。学校有22个教学学院和1个独立学院,建立了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农、教育、艺术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涵盖56个二级学科;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涵盖25个学位授权领域;83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实践教学示范中心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11个,省级重点专业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4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6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09门,省级精品课程17门。

二、学院简介

湖南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成立于2007年。学院发展基于传统土木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的交叉学科研究。学院现有教授12人,副教授28人,博士48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2人,交通部交通科技青年英才1人,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1人,省级教学能手2人,省级学科带头人2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10人。目前,学院已经形成了一支年龄、学历、职称结构较为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学科研队伍。

学院下设土木工程系、工程管理系、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系、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系、力学与基础课教研室、智能建造系及实验中心。学院设有六个本科专业,即土木工程(含建筑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地下工程三个专业方向)、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造价、智能建造、水务工程,其中土木工程专业和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专业入选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智能建造于2022年开始招生。学院拥有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和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硕士点,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岩土工程、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市政工程等六个二级学科硕士点。现有在校本科生1933人,研究生149人。

近年来,学院教师先后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4项,科技部、国家科技开发重点项目2项,建设部及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各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余项,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50余项,省部级重点项目3项,其他省部级项目70余项,横向及技术咨询服务项目200多项。获湖南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二、三等奖10余项。获湖南省教学改革成果一等奖2项,二、三等奖5项,三大检索收录论文200多篇,出版学术专著15部。学院注重学术交流,每年有多名教师出国进修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同时也聘请多名院士、专家来院讲学。

三、报名方式

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中的人事招聘系统“2024年博士专任教师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入口进行填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四、引进计划及相关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计划

学历学位

年龄

专业

1

专任教师

A20

6

博士研究生

35岁以下

1405智能科学与技术;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01力学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4土木工程;0815水利工程;0816测绘科学与技术;

0819矿业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23交通运输工程;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要求本科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或硕士为市政工程);0859土木水利

五、人才待遇

湖南工业大学博士人才引进待遇见下表,特别优秀的博士可以一事一议。

人才类别

引进对象学术成果条件

引进待遇

A类博士研究生

近五年须取得下列任意一项学术业绩:

(1)主持国家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或省级重大项目1项;

(2)获省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

(3)取得自然科学二类以上(含本级,下同)创新成果1项;

(4)取得人文社会科学三类以上创新成果1项 ;

1.薪酬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体系和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执行,另发放博士津贴800元/月;

2.安家费55万元;

3.科研启动费5-10万元;

可按规定申请过渡住房或给予租房补贴

B类博士研究生

近五年须取得下列任意一项学术业绩:

(1)主持省级重点项目1项;

(2)取得自然科学三类创新成果2项;

(3)取得人文社会科学四类创新成果2项 ;

1.薪酬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体系和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执行,另发放博士津贴800元/月;

2.安家费45万元

3.科研启动费5-10万元;

可按规定申请过渡住房或给予租房补贴

C类博士研究生

近五年须取得下列任意一项学术业绩

(1)化学类、材料类、环境类、生物类学科取得自然科学四类创新成果1项或五类创新成果2项;

(2)其他学科取得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五类以上创新成果1项

1.薪酬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体系和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执行,另发放博士津贴800元/月;

2.安家费35万元;

3.科研启动费5-10万元;

可按规定申请过渡住房或给予租房补贴

此外,株洲市高度重视人才,根据《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人才政策体系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30条措施》(株发〔2021〕10号)文件规定:全职引进的A、B、C、D、E类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安家补贴,按5:3:2的比例分三年发放。柔性引进的A、B、C三类人才分别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8万元、5万元柔性补贴,每人享受期限不超过三年。

六、联系方式

李兆超:0731-22183559

戴利: 0731-22183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