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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1-07 10:32  浏览:

  土木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湖南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激励我院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现将土木工程学院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

组长:付华

组员周跃军、罗豪、叶鑫、李新生、周伟、王薇、曹凯丽、肖霄、张敏

学生代表成员:汪驰、黄琪俊、高柳、李林洋、姬江朋、闫宇涵、陈佳伟、武俊鹏

办公室主任:王薇

联系电话:22183872

二、评选依据

年级、班级严格按20208月版《学生手册》中的《湖南工业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规定组织进行评选。

三、名额分配

学校学生资助中心下达我院的名额指标为一等助学金147人、二等助学金38人,三等助学金194人,学院统筹考虑各专业年级在校学生人数、贫困生人数、重点资助对象人数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等因素,将国家助学金名额按比例计算分配至各班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国家助学金名额。

2020-2021学年土木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专业

班级

辅导员

班级贫困生人数

一等助学金名额数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贫困生总人数)

一等助学金名额数2(除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以外的贫困生)

二等助学金名额数

三等助学金名额数

建筑工程

土木1701

罗豪

13

2

2

1

5

土木1702

14

3

0

1

6

土木1703

14

3

0

1

6

土木1704

13

1

2

1

5

道路与桥梁工程

土木1705

15

6

0

0

7

土木1706

14

3

0

1

6

工程管理

土木1707

11

0

3

1

4

土木1708

13

5

0

0

5

地下工程

土木1709

12

4

0

1

5

建环能源

建环1701

叶鑫

7

4

0

0

3

建环1702

9

2

1

1

4

给排水

给排水1701

8

1

1

1

3

给排水1702

10

3

0

1

4

建筑工程

土木1801

李新生

7

0

2

1

3

土木1802

5

3

0

0

2

土木1803

7

3

0

0

3

土木1804

6

2

0

1

3

智能建造

智能建造1801

12

3

0

1

5

智能建造1802

6

3

0

0

2

智能建造1803

5

1

0

1

3

道路与桥梁工程

土木1805

周伟

11

1

2

1

4

土木1806

8

1

1

1

3

地下工程

土木1807

5

1

0

1

3

土木1808

6

2

0

1

3

工程管理

土木1809

10

3

0

1

4

建环能源

建环1801

9

2

1

1

4

建环1802

10

5

0

0

4

给排水

给排水1801

7

1

1

1

3

给排水1802

5

1

0

1

3

建筑工程

土木1901

王薇

5

2

0

1

2

土木1902

8

2

0

1

3

土木1903

6

3

0

0

2

道路与桥梁工程

土木1904

7

2

0

1

3

土木1905

7

4

0

0

3

交通与隧道工程

土木1906

7

2

0

1

3

土木1907

6

2

0

1

3

建环能源

建环1901

曹凯丽

8

3

0

0

3

建环1902

2

0

0

1

1

给排水

给排水1901

8

0

2

1

3

智能建造

智能建造1901

10

3

0

1

4

智能建造1902

10

3

0

1

4

土木大类

土木2001

肖霄

12

6

0

0

5

土木2002

14

4

0

1

6

土木2003

13

4

0

1

5

土木2004

11

2

1

0

4

土木2005

张敏

11

4

0

1

4

土木2006

13

4

0

1

5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2001

14

1

2

1

7

智能建造

智能建造2001

12

3

0

1

5

智能建造2002

11

0

3

1

4

全院总名额数

 

467

123

24

38

194

 

 

 

 

四、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我院全日制在校在籍本科生且已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含2019和2020级预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近一学年内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都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要保障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城镇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等特殊情况的学生获得资助;困难等级为特别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

6)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7)生活俭朴,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经济实际承受能力的物质享受;

8)困难等级为特别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

9)转专业学生参评国家助学金的特别说明:

跨学院转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转学院认定表》要求办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相关手续,学生在新转入学院参评国家助学金。

五、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凡符合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递交申请书。

2)专业年级、班级推荐

由各辅导员所管专业年级班级为单位成立国家助学金评议小组,组织各班级通过召开班会对符合要求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专业年级内公示无异议后,将推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各专业年级对评议结果负责,凡出现学生异议等情况,要做好相应解释说明工作,对各班级助学金的评定负监督责任。凡不召开民主评议会的班级,该班级所评助学金无效。

★专业年级评议小组成员组成:

组长:年级辅导员

组员:各班主任和年级学生代表

★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成员组成:

组长:班主任

组员:班干部代表、贫困生代表、非贫困生代表

班级评定名单和意见须在班级内部公示,公示无异议交专业年级审核。各专业年级汇总审核名单和材料后,须在专业年级内部公示三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再交学院审核。

3)学院评审

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对各专业年级推荐的名单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审核意见,并将学生信息录入国家奖助学金管理系统。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校资助中心。

4)学校审查

 

六、评选工作的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同年度内不能同时获评,但均可再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

2、各年级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收集的学生个人信息,特别是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请务必保存好学生的个人信息,不向外泄露。

3、务必加强受助学生的信息核实,特别是休学、转专业等学籍异动学生的核实工作,做到不要出现纰漏。

4、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层层公示制,在年级、学院、学校及校园网公示,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严禁在评选发放过程中出现请客送礼、拉票、截留、挪用资金现象;严禁学院班级学生平分、冒领奖助学金等现象;严禁任何人员在评选发放过程中违纪违规操作,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七、材料上交要求

1、国家助学金申请书打印出来手写签名(各班级根据申请书了解学生家庭情况,作为民主评议的依据之一,申请书由班级留存,不得外传以保护学生隐私)。

2、国家助学金班级汇总表(一班一式一份,A4纸稿,含Excel电子稿)和土木工程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意见表1份(纸质档)该表务必有各班级班长、班主任老师的亲笔签名。

请班级严格按照数据库格式汇总,不得更改格式。电子版各文件名要冠以班级名称命名。

、时间安排

此次评选,工作量大请各年级高度重视,抓紧时间,认真组织评选,按时报送评选材料。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11月11日晚交各班级助学金汇总表的纸质档和电子档;

2、11月9-13日,学院审核国家助学金候选人的个人信息,并在全院进行公示,审核通过后报学生资助工作中心审批

3、11月12日学院完成在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所有国家助学金申请者个人信息的录入。

九、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监督

投诉热线:22183872,15273327686

投诉邮箱:1605563306@qq.com

 

 

 

 

                                       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