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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

2023年度土木工程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践培养环节工作安排

时间:2023-04-17 15:04  浏览:

工程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和监督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的主要依据,以及授予学位进行审查的基本条件。根据研究生院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院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现就2023年度土木工程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践培养环节做如下具体要求:

工程实践活动应根据培养方案制定工程实践计划,并按要求参加工程实践后提交工程实践总结报告。

 1、工程实践计划

(1)导师应按照本学位类别及专业领域硕士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本人的特点,以及学位论文撰写等情况,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实践计划,对其实践目标、内容、方法等要求和进度做出计划和安排。

(2)填写工程实践计划表。工程实践计划一般应在第2学期结束前1个月,由导师与研究生共同制定,经实践单位、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执行。工程实践计划格式见附件1。本年度工程实践计划提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下午5点。

(3)填写湖南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自行联系工程实践审批表(附件3),与工程实践计划同时提交。

(4)本年度需要提交工程实践计划的研究生名单如下:程文汉、陈彬彬、乔家贤、张吉洲、汪朝辉、梁凌峰、邢一川、胡笛、杨金霖、杨明、贺宇轩、龚钊、向子豪、张泽雨、刘贤、罗敢、潘任慧、谢家辉。

(5)实践单位的主营业务应与研究生学位论文存在明显关联性,校外导师优先安排我校外聘的校外导师。如果情况特殊需要安排非我校外聘的校外导师作为校外导师,导师的专业技术职称应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我院在学校导师库中的校外导师见附件4。

(6)工程实践计划一旦确定就应认真遵照执行,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予更改。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者,应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提出书面修改计划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

(7)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按制订的实践计划进行实施,考核合格后,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8)工程实践计划表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五份,一份交学院存档,一份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存档,一份交校外导师,一份交校内导师,一份研究生本人留存。

 2、工程实践总结报告

(1)提交工程实践总结报告。工程实践总结报告一般应在第4学期结束前2个月,由研究生填写,校内外指导教师、专业领域负责人应根据研究生的现场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评定成绩,并经实践单位、所在学院审核。考核不合格的需重修,不参加工程实践或工程实践考核未通过(含重修)的研究生,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工程实践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2。本年度工程实践总结报告提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6日下午5点。

(2)工程实践总结报告中的工程实践计划执行情况需含实践计划、目标完成情况,成果叙述、期间表现与心得体会。主要内容应该为工程实践报告,工程实践报告应是全面反映工程实践工作的技术性总结报告,研究生对所参与工程项目的工作业绩、研究成果、对所从事的实践工作体会和总结的深度等进行分析总结,总字数不少于5000字。

(3)工程实践结束后,我院会组织评定专家对研究生工程实践效果进行评定,工程实践成绩按5分制打分,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和不合格。要求研究生通过PPT进行当面汇报,汇报时长不少于15分钟。本年度工程实践效果专家评定时间暂定在2023年5月9日。

(4)本年度需要提交工程实践总结报告的研究生名单如下:戈瑞瑞、杨岚翔、李洪仪、章合杰、李家楣、谭志成、胡仟龙、潘攀宇、周俊杰、周阳、刘思睿。

(5)工程实践总结报告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五份,一份交学院存档,一份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存档,一份交校外导师,一份交校内导师,一份研究生本人留存。

 

附件1:湖南工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实践计划表

附件2:湖南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实践总结报告

附件3:湖南工业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自行联系工程实践审批表

附件4:我院在学校导师库中的校外导师



土木工程学院

2023.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