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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

土木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时间:2013-04-05 00:00  浏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号)、《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成字〔20131号)、湖南工业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全面考查、选拔优秀考生,进一步强化对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管理,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我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2、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者实践能力的人才;

3、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5、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健全举报制度,及时受理举报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二、组织管理机构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  

副组长:黄贤明、王志勇

  员:谭超毅、刘方成、陈莘莘、杨庆光、付峥嵘、唐西娅

  书:唐西娅(兼)

2、复试监督小组

  长:黄贤明(兼)

  员:周正华、黄国辉

监督举报电话:22183559

3、复试学科分组

根据我院学科设置的实际情况,本年度研究生复试分两个学科群复试工作组:

第一学科群复试工作组:(包括2个二级学科: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市政工程)

  长:王汉青

  员:谭超毅、付峥嵘、王志勇、刘建龙

召集人:王志勇

  书:李端茹

第二学科群复试工作组:(包括3个二级学科:岩土工程,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

  长:刘  

  员:刘方成、蒋隆敏、陈莘莘、杨庆光

召集人:杨庆光

  书:唐西娅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人数

1学校根据各学院导师规模、导师科研经费以及研究生培养质量等情况,下达我院2013年的招生总计划为:学术型25人。

2根据教育部关于实行差额复试、选拔优秀人才的要求,让更多考生有机会参加复试,决定扩大差额复试力度,复试人数由学院研究生秘书按照各学科招生录取计划1.5倍的人数初步拟定复试考生,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由研究生秘书通知考生及时参加复试,并及时公布各专业的拟招生人数与复试人数及复试名单。

四、复试形式及组织

1专业课笔试:由学院统一组织,严格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命题、考试的要求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由学院统一安排,各学科群复试组具体实施。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满分200分。

3、同等学力加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同等学力的考生(专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除在复试中直接进行外,我校还将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通过“函调”的方式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全面政审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医院由校医院负责。体检要求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6、学院届时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录取等重要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五、复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资格审查498:00-11:30地点: 河西校区科技楼西门一楼大厅)

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应届考生带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复印件)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2体检时间:498:00-17:00(地点:河西校医院)

3、复试时间:

1410   学院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历加试

专业笔试:(时间:8:00-10:00;地点:学科一组在土木楼512,监考人员:黄国辉;学科二组在土木楼513,监考人员:陈炜杰)

综合面试:(时间:14:00-17:00,地点:学科一组在土木楼205,学科二组在土木楼210

同等学历加试:(科目一时间:19:00-21:00,地点:土木楼205,监考人员:黄国辉;科目二时间:4118:00-10:00,地点:土木楼205,监考人员:黄国辉)

2411   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处

六、参加复试考生

1、各学院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中确定复试名单并提前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了申请调剂到湖南工业大学手续并已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

七、复试工作要求

1、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各命题教师要在考试结束后的第一时间改好考生答卷,并给出各科成绩,各学科组秘书要及时填写好复试记录,并及时上交由学科组长签署意见的复试记录表格。

2、总成绩计算方法(百分制):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其中专业课成绩占10分,专业综合面试占10分,听力、口语各占5分):

总成绩=初试总分÷5×0.7+专业课成绩+面试成绩+听力、口语成绩

学院根据排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及时向考生公布并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3、学院组织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登陆网上调剂平台进行拟录取确认,办理调档签字等手续。未在网上调剂平台进行同意录取确认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4、复试结束后,学院及时将《湖南工业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结果汇总表》、《湖南工业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及电子档交研招办。

5、复试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加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须严守保密纪律及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违纪与违规的单位或当事人,将提交学校予以严肃处理,以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湖南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二○一三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