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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土木工程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4-20 16:26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进一步增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将申报2023年省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面向全校学制期内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研究生,申请人须在毕业答辩前结题。此次申报仅限2021、2022级。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 研究生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支持。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 每位研究生作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人。

4.承担了2021年、2022年省级和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且未结题的主持人,不能申报此次2023年科研创新项目。

5.在本次项目申报中,项目参与人最多只能同时参加 2个项目 的申报(如果曾连续参与 2021、2022年的研究生创新项目且未结题 者,此次限制参加申报)。

、申报程序

1. 项目申请人根据所学专业、研究领域填写《2023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省、校级通用版本),由指导教师对该研究生的业务基础、研究能力、科研态度、研究条件及研究项目的前瞻性、创新性、可行性以及预计提供研究成果的形式等予以论证并签署意见,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初审并公示,按下达指标名额择优推荐。

3.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评审,确定2023年省级和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

、申报限额和资助标准

2023年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以学院为单位,每个学院申报数量见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1)。(我院3个指标,择优推荐)

鼓励支持研究生依托高校合作的先进制造企业提出具体研究项目,整合学校和导师的科研资源,参与企业科研攻关,为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本次优先考虑研究生与企业联合申报的科研创新项目。与企业联合申报项目我校立项将不少于4项。

以下方面,不受学院申报数量限制:有研究生扶贫支教亲身经历,并申报扶贫支教有关的选题。

所有申报项目全部参与学校层面评审,最终上报省教育厅项目数量以实际评审结果为准,省级立项项目以省教育厅下文数为准。

2023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根据湖南省教育厅下拨的“双一流”建设专项经费,省级一般项目按不低于 1 万元/项的标准给予经费保障,校级一般项目按0.2万元/项的标准给予经费报账。项目支持经费将统一由学校财务下拨至研究生导师科研经费账户,导师负责审签,按学校科研经费报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实报销。因未按要求和规定时间完成结题项目被撤销,学校财务将收回所有项目经费。

、材料报送

请我院申请科研创新项目的研究生于5月8日下午5点前,按要求向学院(研究生秘书提交《湖南省2023年研究生创新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简单装订)和《湖南省2023年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电子版)。用于学院评审。

学院评审通过后的项目,重新按学校要求装订,并于5月12日中午12点前提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学院统一于5月12日下午5点前向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报送《湖南省2023年研究生创新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二份、铜版纸装订;电子版)和《湖南省2023年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文档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名为学院名,其中每个学生申报材料文件名为:专业-年级-姓名,例:材料学-2021级-张三。纸质版材料提交到崇德楼204-1,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595038403@qq.com(学院负责发送)

研究生院联系人:龚老师,电话:22183186。研究生院不接受个人材料报送,逾期未提交材料的培养单位,视作放弃此次项目申报。

、注意事项

1.严格实施申请人资格审查,项目申请者应认真、准确地填写关于本人的各种信息,尤其是培养形式及入学时间、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基础与条件等情况,一旦发现申请者提供的相关信息不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2.严禁学术抄袭,如发现申报项目雷同(标题、内容等方面),将直接取消其申报资格。

3.各单位在提交申报材料的同时,须认真对历年申请延期及结项的项目进行督查,逾期我部门将不再受理超时未结项事宜,并对未结项的项目予以清理。项目在研时间为两年,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结项的,须向研究生院提交延期申请,延期一般为半年最长一年,延期仍未结项取消导师所带学生的立项申报资格。(详细情况参考《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

4. 项目研究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时),应在醒目位置标注“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和立项编号,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应标注“Postgraduate Scientific Research Innovation Project of Hunan Province”;校级项目标注“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英译写法“Supported by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innovation Foundation of Hu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注的学术论文不作为结题考评材料。未标注的不予列入该项目的验收材料。

5、项目申报者指导老师所带研究生存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结题情况取消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6、研究生指导老师所带研究生历年申报项目存在被清理情况指导老师所带研究生未来连续3年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为该项目申请学校的通知、2023年省科研创新项目申报书、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