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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3年度省级和校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3-04-15 00:00  浏览:

关于2013年度省级和校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对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原创性研究课题,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决定继续实施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研究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面向全校在读全日制且非带薪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学生,申请人须在毕业答辩前结题)。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研究生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每位研究生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创新项目。

4、承担了2011年、2012年省级和校级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且未结题的主持人,不能申报2013年校级及以上创新项目。

5、在本次项目申报中,项目参与人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如果曾连续参与20112012年的研究生创新项目且未结题者,此次限制参加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

1、项目申请人根据所学专业、研究领域填写《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由指导教师对该研究生的业务基础、研究能力、科研态度、研究条件及研究项目的前瞻性、创新性、可行性以及预计提供研究成果的形式等予以论证并签署意见,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本单位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初审,按照申报限额择优推荐。

3、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确定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

(二)省级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

按照湖南省学位办的申报限额从校级研究生创新项目中择优向教育厅推荐参与2013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评审,有关申报事宜另行通知。

三、申报限额

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限额19个,各学院申报限额见附件1

四、材料报送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430日前向研究生工作部报送《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铜版纸装订)和《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文档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名为学院名,其中每个学生申报材料文件名为:专业-年级-姓名,例:材料学-2011-张三。

五、注意事项

1、严格实施申请人资格审查,项目申请者应认真、准确地填写关于本人的各种信息,尤其是培养形式及入学时间、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基础与条件等情况,一旦发现申请者提供的相关信息不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2、项目申请书请和汇总表从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湖南工业大学

O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