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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制度

土木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检测规定

时间:2017-04-24 00:00  浏览:

附件5

土木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诚信检测规定

一、检测目的与要求

1、学校利用同方知网论文诚信检测软件对本科毕业论文进行诚信检测,旨在督促广大师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进一步加强自律,共同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的良好声誉,保证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2、使用论文诚信检测系统仅能预防毕业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无法保证毕业论文的整体质量,论文整体质量的高低需由指导老师、评阅老师和答辩委员会做出评判。

二、检测的范围与时间

1、应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按各本科专业学生数的10%比例随机抽取;在毕业答辩之前进行检测。

2、所有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学院安排的第一次答辩的学生必须进行论文检测;学院在申请检测前提供不能参加第一次答辩的学生名单,与10%抽检一并进行检测。

3、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必须进行论文检测;在上报毕业论文成绩后进行检测。

三、检测结果认定标准

结果类别

检测结果

性质初步认定

A

R35%

通过检测

B

35%R55%

疑似有抄袭行为

C

R>55%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注:R 为文章整篇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去除引用)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四、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1、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及不能参加第一次答辩的全体学生毕业论文

A类视为通过检测,可以参加毕业答辩;B类、C类视为未通过检测,即检测不合格。

②第一次检测不合格者,不可参与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并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完毕并经指导教师审阅批准后,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二次检测情况表后再进行第二次检测。

B类第二次检测结果达到A类标准,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但成绩最高只能为“良好”。C类第二次检测结果达到A类标准,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但成绩最高只能为“及格”。

④第二次检测结果仍为B类或者C类者,直接认定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不及格”。

2、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

A类视为通过检测;B类或者C类视为未通过检测,取消其优秀毕业论文资格。

②优秀毕业论文检测不合格者,由学生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完并经指导教师审阅批准后,填写毕业论文二次检测申请表,再进行第二次检测。

③第二次检测结果达到A类,视为通过检测,但成绩最高只能为良好

④第二次检测结果仍为B类或者C类者,直接认定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不及格”。

3、在提交论文过程中出现以下行为者,其毕业设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①恶意篡改论文、词组

②不按照规定保留论文相关内容

③恶意删减章节与最后答辩论文不相符

4、被检测者若对论文检测过程和结果有异议,应由学院学位委员会裁决,并将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重大问题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裁决。

5、第一次抽检论文中有B类或C类学生的指导教师,取消其优秀毕业论文推荐资格。第二次抽检论文中有B类或C类学生的系,取消其全系优秀毕业论文推荐资格。

有关诚信检测的详细规定见《湖南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诚信检测办法(试行)》,并参照教务处当年度下发的本科毕业论文诚信检测通知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