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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3年“亚辉龙” 奖学金评选方案

时间:2023-06-09 15:40  浏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激励广大青年大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努力培养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为,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我校立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拟在全体学生中充分挖掘、宣传新时代品学兼优、励志有为、道德模范、科技创新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特在学校设立“亚辉龙”奖学金,现按照学校《湖南工业大学2023年“亚辉龙”奖学金评选方案》,制定2023年土木工程学院“亚辉龙”奖学金评选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亚辉龙”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熊雄

副组长:周跃军

组 员:罗豪、张敏、凯丽、肖凡、黄盼、李娜及各班班主任

二、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三、评选奖项

1.“品学兼优”标兵。全校共评选40人,奖金5000元/人。

2.“励志有为”标兵。全校共评选35人,奖金5000元/人。

3.“道德模范”标兵。全校共评选10人,奖金5000元/人。

4.“科技创新”标兵。全校共评选15人,奖金5000元/人。

其中,评选奖项第1、2项采用等额评选,第3、4项采用差额评选,原则上2023届毕业生名额分配不超过总名额数的20%,按四舍五入计算。各学院各奖项的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研究生每个奖项限推荐1人,汇总上报研究生院后,由研究生院组织差额评选。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

3.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

4.乐观向上,勇于进取,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

5.热爱学校、班集体,关心他人,服从大局,能主动投身学校、班级各项事业当中。

6.学习成绩良好,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上一学年指的是:2021年秋季-2022年春季)在年级(或专业)排名前50%以内;各科课程成绩须合格,第二学位辅修课程成绩不参考。大一学生没有大一学年(2022年秋-2023年春)的成绩和综测,故前两项品学兼优、励志成才不可以参评;道德模范、科技创新可以参评。

7.本次评选获评后,下学年其他社会资助则不再重复申报参评。

(二)具体条件

1.“品学兼优”标兵须满足以下条件

(1)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曾获得国家级个人荣誉或两项以上省级个人荣誉称号;

(2)上一学年所有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在90分以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年级(或专业)排名前10%;

(3)研究生评选参照《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2.“励志有为”标兵须满足以下条件

(1)经学校认定为2023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的学生,且具有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自强不息,生活俭朴,意志坚强;

(2)曾获得省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3)上一学年所有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在80分以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年级(或专业)排名前30%;

(4)研究生要求家庭困难,评选办法参照《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3.“道德模范”标兵须满足以下条件

积极参与校内外精神文明建设并做出突出贡献或个人在思想、道德、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如: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奉献社会、拾金不昧、逆行抗疫、舍己救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等突出事迹者。个人优秀事迹受到政府部门、官方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表彰的优先推评。

4.“科技创新”标兵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曾在专业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团体获奖以排名第一的获奖学生为准;

(2)曾在科技发明活动中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第一作者等。

以上各类竞赛活动主办方须为省级及以上政府行政职能单位或具有权威性的机构。

五、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将采取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评推荐→学校复审终评的流程进行。

1.宣传发动(6月9日开始)

各学院依据学校评选工作方案制定学院评审方案,并在非毕业生中全面开展活动宣传。

2.学生申请(6月9日-6月11日)

学生可依据评选条件,在线填写《土木工程学院2023年“亚辉龙”奖学金申请审批表》https://www.wjx.top/vm/r6C38TD.aspx# ,成绩及材料须确保真实有效。




2.学院初评及公示(6月12日—6月18日)

各学院成立“亚辉龙”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并按照学校名额分配进行初评,同时,对评选对象要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征求辅导员、班主任及其他任课老师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为3日,公示结束后,向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提交初评结果和相关佐证材料。

3.学校评审及公示(6月19日—6月23日)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对初评结果进行复审后,组织专家进行最终评审,公示期为3日,最终评审结果报“亚辉龙”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4.总结表彰

学校将召开颁奖晚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附: 1.湖南工业大学2023年“亚辉龙”奖学金评选名额分配表

2.湖南工业大学2023年“亚辉龙”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公示期结束后填写)

土木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3年6月9日

附件1

湖南工业大学2023年“亚辉龙”奖学金评选

名额分配表

院系

分配名额

品学兼优类

励志有为类

道德模范类

科技创新类

包装设计艺术学院

8

3

3

1

1

包装与材料工程学院

6

2

2

1

1

材料与先进制造学院

4

1

1

1

1

城市与环境学院

4

1

1

1

1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8

3

3

1

1

法学院

4

1

1

1

1

轨道交通学院

5

2

1

1

1

国际学院

4

1

1

1

1

机械工程学院

6

2

2

1

1

计算机学院

8

3

3

1

1

经济与贸易学院

8

3

3

1

1

理学院

5

2

1

1

1

醴陵陶瓷学院

4

1

1

1

1

商学院

5

2

1

1

1

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

7

2

3

1

1

体育学院

4

1

1

1

1

土木工程学院

6

2

2

1

1

外国语学院

4

1

1

1

1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5

2

1

1

1

音乐学院

4

1

1

1

1

研究生院

9

4

2

1

2

总计

118

40

35

21

22

差额评审

18

0

0

11

7

附件2

湖南工业大学2023年“亚辉龙”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院(公章):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学号


政治

面貌


民族


入学时间


专业


学制


联系电话


身份

证号



















上一学年学习情况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研究生为综合评分) 排名 : / (名次/总人数)

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 分

综合素质测评(综合评分) 分

申报类别

品学兼优标兵口 励志有为标兵口 道德模范标兵口 科技创新标兵口

主要获奖情况

日期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













个人先进事迹

简介(纸张不够可另附页)

申请人签名(手签):

年 月 日

推荐理由

(100字)

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经评审,并在院内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 同学获得湖南工业大学2023年“亚辉龙” 标兵。

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评审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